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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无效引发纠纷 消委会调解挽回损失1.8万元

2024-04-14 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功化解了一起美容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1.83万余元损失,消费者符女士特意为柳州市消委会送去“高效调解化争议公益维权暖人心”锦旗,以表示感谢。

  

  3月11日,符女士在柳州市城中区一家美容店花费360元做纹眉手术。手术中,一位销售员说符女士肤色不好,脸部有点暗记、痘印,皮肤还有炎症等,推荐符女士购买19880元护肤产品,可享受免费做9880元高档纹眉。在销售员极力推荐下,符女士支付20360元做了护肤体验。

  

  然而,做了几次护肤后,符女士认为并没有达到销售员所宣称的效果,遂要求美容店退回剩余款项。销售员以钱款进系统没法退回为理由拒绝。

  

  3月21日上午,符女士来到柳州市消委会请求帮助。柳州市消委会调查发现,该美容院推荐的护肤产品只是普通的化妆品,并没有消除暗记、痘印以及皮肤炎症的功效,逐向该美容店发出促进协商和解函,并向美容店负责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美容院经营过程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讲解。经过调解,美容店退回符女士未消费的1.836万元,符女士同意不再追究美容店其他责任。

  

  柳州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美容消费时,要保持头脑清醒,不听信商家所谓的打折优惠及口头承诺,要认真查看商品包装盒上的标签内容是否齐全,并通过书面形式达成服务协议注明承诺内容,妥善保管好签订的相关协议、付款凭证、收据、发票等证据。在消费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不要扩大矛盾,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向消委会组织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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